于是提前一站下了车,在一个摊前蹲下来。出售的小东西全排列在金黄色的绸料上,有蓝色珠子的耳坠,琥珀手链和很多银镯子。
藏人在闷热的初夏依旧身着厚而严实的藏服。色彩丰富漂亮,腰间缠一段动物毛皮。他是个老人,黝黑的皮肤,犹如木刻的皱纹,瞳眸的光彩已经浑浊但健康。我挑起了他摆出来的银镯。他似乎特别喜欢鲜丽的颜色,先后拿起一个镶着翠蓝石和一个串着蜜黄珠子的展示给我。
他的手宽大粗糙,连手指都生出着茧,也许即使是拿枚针去戳它们,他也不会觉得疼痛。我看着他,对他说,我喜欢没有装饰的。一瞬间,似乎看到了西藏的雪山草场和阳光。
最后选中了这个样式最简单的银镯子,唯一的修饰是刻在上面的一朵五瓣花。拿在手里看了很久,说不出的喜爱。
问了老人价钱,他报出的数字叫我一慌。他说因为是银制的,所以当然比较贵。
我已经把镯子戴上了手腕,一个劲地对他说,我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,你便宜点卖给我。
费了很多口舌,最终以开价的一半价格买下了它。戴着手腕上很大,松松垮垮,一抬手,镯子就沿着手臂滑到肘部。心仪的东西真是越看越喜欢,说不出理由,也许根本就没有理由,就是这样简简单单,只是纯粹的喜欢。
喜欢与爱的区别在于,前者是接受某件事物的优点,而后者是容纳了这件事物的全部。包括优秀与拙劣。
当喜欢一件东西或是一个人,到了说不出任何理由时,“喜欢”也就趋向了“爱”。
可能就是这样的。




